四大方向吸引人才回流

調整公職應考規定提升發展機會
05/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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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公職應考規定提升發展機會

人才發展委員會昨日公布的《行動方案》,在《行動方案》45項人才培養措施中,「人才回流」方面的措施佔11項,主要圍繞「提供資訊」、「緊密聯繫」、「完善制度」和「創造機會」四大方向開展。

在「提供資訊」方面,向有意回流的澳門人才提供澳門發展、就業及生活資訊,主要措施包括設立一站式回流資訊平台。

通過本地校友會及青年社團聯繫本地和海外澳門人,以及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外機構與世界各地澳門人建立「緊密聯繫」。同時,對澳門大學生開展跟蹤調查,了解他們畢業後回流及留澳工作意願,鼓勵海外澳生回本地發展。

另外,優化海外人才回澳發展的政策環境,包括調整公職應考規定等;提升海外人才回流發展機會,繼續推動「海外人才回流考察計劃」,鼓勵他們與本澳社會互動,如吸引資深退休人士回澳分享經驗或作技術指導,優化「海外本澳人才短期回澳先導計劃」,除吸納科研人才外,將逐步擴展至吸引金融及高等教育等範疇的專才等。

吸引人才措施包括設立一站式回流資訊平台,向有意回流的澳門人才提供所需資訊。 (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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