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車/拖車費下月調升

全澳路面統一收費
03/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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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去年元旦大幅調升咪錶位鎖車/ 拖車費用後,政府也將於下月大幅調升非咪錶位違泊車輛鎖車或拖車費用,其中輕型汽車費用將調整為1,500元,較原本的300元調升五倍之多,而輕重型電單車、腳踏車則分別為750元及250元,重型汽車及特別車輛則為6,000元。新法例將於2月1日正式生效。加上去年咪錶位費用的調整,全澳路面違泊車輛的鎖車或拖車費用將全面統一。

自2月1日起,黃實線違泊車輛鎖車或拖車費將大幅上漲。(陳嘉俊攝)

昨日《政府公報》刊登第55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31/78/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拖車費及車房費」,修訂了在「咪錶位」外所有道路上的鎖車或拖車費用(罰款),範圍包括在行人路上泊車、黃色實線且已裝設禁止泊車指示牌之地點。新法例生效前(2月1日前),輕型汽車鎖車或拖車費用仍是300元。

本報記者翻查相關法令,發現第31/78/M號法令是於1978 年9月30日公布及生效,當中「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拖車費及車房費」,已近40年未被修改過。

市民無奈:根本無泊位

對於費用大幅調升,本澳車主各有意見,電單車駕駛者黃先生表示,調升收費能夠理解,始終都是多年未調升,但相比現時澳門並沒有足夠車位供市民停泊,亦感到有些無奈。對於調升幅度,黃先生認為升幅接近五倍,政府應先公開諮詢,而非「話加幾多就幾多」,且不應一下子調升這麼多。

電單車駕駛者黃先生認為,政府大幅調升費用前應先諮詢市民。 ( 陳嘉俊攝)

而另一位曾被鎖車數次的車主余先生則表示,對於新法例感到十分無奈,直稱澳門都無足夠車位,認為調升五倍不合理。他稱自己曾多次被鎖車,都是在「食中午飯」或出去買東西時被警方鎖車或抄牌,平均一個月都有2,000至3,000元罰款,但自己暫時都接受到,「當租多個車位」,若調升太高實在吃不消。

余先生表示,自己曾被鎖車幾次,平均每月都要交兩三千元罰款。(陳嘉俊攝)

凌世威:不近人情

交諮委凌世威直言,對有關加價並不知情,自己也是透過傳媒得知。他認為,鎖車費大幅增加,做法不近人情,未有考慮市民的承受能力。

他稱,本澳的私家車及電單車車位明顯不足,尤其是電單車車位嚴重缺乏。在未解決車位不足的情況下,再重罰違例泊車,「即係叫啲人唔好再揸車」。他認為,相關措施或能達到政府的期望(即減少車輛),但未有考慮到市民的需要。

凌世威認為,在增加車位的同時再慢慢調升費用,雙管齊下才是科學施政。

他又提到,目前在公共停車位違例停泊的鎖車及拖車費收入,某部分是撥入咪錶管理公司,但比例多少政府則未曾透露。同時相關車輛罰款是否收歸政府庫房,用途是如何也無從得知。他認為相關資訊應更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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