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控煙法」今日(1月1日)起正式生效,衛生局表示,截止傍晚5時,共檢控15人次違法吸煙,當中七名為旅客,八名為本澳居民;被檢控人士中,有八名在集體客運車輛站點因違法吸煙而被檢控,違例者均願意配合控煙督察執法。
衛生局稱,控煙辦從凌晨到傍晚5時,控煙巡查執法人員共檢查禁止吸煙場所2,931間次,當中包括集體客運車輛站點192個次;另外,舉報及查詢熱線共接獲15通電話,分別為查詢個案四宗、投訴個案十宗、提供意見一個。
根據新修訂的《新控煙法》規定,除機場及娛樂場可設吸煙室外,所有室內公眾場所全面禁煙;巴士站及的士站十米範圍內亦不准吸煙;電子煙將納入規管範圍,除了不准售賣,以及不得進行廣告促銷外,在禁止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亦屬違法;而煙草製品亦不得公開展示等;違法吸煙罰款最高金額亦由現時澳門幣600元調升至澳門幣1,500元,其他違法行為罰款金額亦大幅度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