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將於明天(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衛生局呼籲配合和支持《新控煙法》的實施,有關實體及場所管理人必須在禁止吸煙地點的顯眼處張貼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新的禁煙標誌。
新修訂的《新控煙法》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擴大禁止吸煙範圍,除機場及娛樂場可設吸煙室外,所有室內公眾場所全面禁煙;此外,巴士站及的士站十米範圍內亦不准吸煙;電子煙將納入規管範圍,除了不准售賣,以及不得進行廣告促銷外,在禁止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亦屬違法;法律生效後,煙草製品亦不得公開展示;娛樂場內不得銷售煙草製品;而違法吸煙罰款最高金額亦由現時澳門幣600元調升至澳門幣1,500元,其他違法行為罰款金額亦大幅度調升。有關修訂旨在降低煙草製品及電子煙在本澳的使用,保護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免受煙草危害,以減低市民因煙草導致的疾病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