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副警司上月27日起失蹤司警:上月配合調查後自行離開null治安警察局公佈,一名副警司職級人員自本年2月27日失去聯絡,至今下落不明。該人員曾於本年2月24日被司法警察局傳召,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治安警新聞稿中指出,惟基於司法保密,該局未能得悉具體情況。
治安警發出新聞稿指,該人員原需於2月27日星期六早上9時擔任總值日官的特別工作,惟其於當日早上約07時30分來電聲稱身體不適未能擔任有關工作,並將於稍後時間遞交醫生證明。其後至2月29日星期一早上,該名人員未有在辦公時間返回公司工作,治安警察局人員遂多次致電及派員到其住址,惟至今仍未能與之取得聯絡,亦未有收到相關之醫生證明文件。治安警察局將按的相關規定開展內部紀律程序處理。
司警表示,曾就一宗刑事案件的調查需要,上月 17日致函治安警察局,要求協助通傳有關人士以證人身分到司警局協助調查。這名副警司按照通傳上月 24日上午 10時到司警局,同日下午 2時 30分自行離開。司警稱,由於案件仍在調查,基於司法保密原則,現階段不能透露案件性質及內容。
該名失踪警務人員姓邱,副警司,男性,年約40多歲,1988年入職治安警察局,並於2015年2月調派至行動廳工作至今,工作期間未有發現異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