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車輛強制定檢日期已上載至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歡迎車主登入查閱,以便安排車輛於指定日期前往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相關規定,輕型汽車及重型摩托車自為取得註冊而接受初次檢驗之日起計滿八年進行每年強制檢驗,輕型摩托車則自為取得註冊所作的初次檢驗之日起計滿五年後進行一次強制檢驗,滿八年後每年強制檢驗,商業用途的車輛每年強制檢驗,車主必須按照指定日期把車輛送到驗車中心檢驗,否則將被視為缺席檢驗,逾期者需繳付逾期檢驗費用澳門幣2,000元;倘缺席檢驗超過六個月,車輛的註冊將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