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小組首次討論《長者法》

政府擬將所有長者納入保障制度
04/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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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將所有長者納入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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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召開會議,對修改《長者法》進行首次討論。主席何潤生指出,對於法律規定長者是指「65歲或以上的澳門居民」,現修改為「65歲以上的所有長者」,不再區分為澳門居民、非澳門居民或遊客,而是包含全部長者。但如屬於福利政策上,澳門居民所享有權利會作清晰界定。是次討論亦得到政府同意。

在扶養制度方面會按照現行《民法典》規定,不和現行法規相抵觸;另外如果長者在發生司法訴訟的情況下,希望會有檢測院直接介入,令長者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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