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顛覆國家罪成

被判囚五年
29/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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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囚五年

台灣民進黨前黨工、NGO(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李明哲,被指控顛覆國家政權一案,昨日上午在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他表示不會上訴。

據新華社報道,判決書指彭宇華2012年創立多個網上通訊群組,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思想,而李明哲是群組骨幹成員,曾擔任多個群組群主及管理員,組員共2,000多人。李明哲通過QQ群組撰寫、轉發詆毀和攻擊性的文章、書籍、視頻等,煽動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李明哲前往內地城巿,參與群組成員聚會,散布抨擊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言論,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表示不排斥「暴力革命」。報道指,法院認為李明哲只是案中的積極參與者,並非首要分子,又指李明哲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認罪、悔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獲刑五年。(互聯網圖片)

妻李凈瑜:追求理想必付代價

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昨日上午公布的影片顯示,李明哲在宣判後與妻子李凈瑜會面,並接受媒體採訪。對於判決,李明哲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認罪、悔罪,也不上訴,服從監獄管教。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李凈瑜透過臉書專頁發放影片,指在退庭後獲安排與李明哲見面不足三分鐘,李明哲要求她協助買書到監獄,又用手指著自己的身體,並用手勢示意李凈瑜安靜,李凈瑜認為丈夫示意身上有監聽器。李凈瑜又說,「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她指,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為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獻行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

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獲安排與他見面。(互聯網圖片)

台:重傷兩岸關係

台灣「總統府」昨日則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盡速返台,並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並表示李明哲案已嚴重傷害兩岸關係。

台灣「行政院陸委會」表示,李明哲基於對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和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經驗,並未危害大陸的安全與安定,結果是各界都不能接受,與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完全背離,要求早日釋放李明哲。又要求大陸,確保李明哲身體健康並保障他的應有權益,以及家屬依法探視的權利。

李明哲曾是民進黨黨工,民進黨昨日也發出聲明表示,北京既然表示要尊重台灣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就必須正視台灣人民對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的堅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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