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第二次開會審議《禁毒法》,委員會主席、議員鄭志強會後表示,已向政府代表反映,法律文本未見針對打擊跨境販毒加重刑罰,建議對跨境販毒加刑三分之一,以洗脫「毒品中轉站」惡名,並促請當局研擬建立強制戒毒制度。他稱,針對在本澳建立強制戒毒制度,政府與立法會顧問團,將以兩個月為限,展開討論,待完成後再重開會議。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已向政府代表反映,法律文本未見針對,打擊跨境販毒加重刑罰。(周婉茵攝)
他續稱,新文本在對吸毒者刑罰,由監禁三個月提高至一年,惹來法案針對吸毒者的疑慮,政府代表解釋,鑑於現行《禁毒法》,吸毒者最高刑罰為三個月,令他們多選擇入獄,拒絕緩刑戒毒,故冀透過提高刑罰,促使他們選擇戒毒,惟委員會質疑,做法未必達到預期目的。
另外,新文本與現行《禁毒法》,戒毒都屬自願性質,委員會認為,毒品不止影響個人,亦對家庭及社會造成危害,故應建立強制戒毒制度,委員會認為,不少國家及地區已實行有關做法,至於如何操作仍需與當局取得共識。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會後受訪時表示,政府在提出新文本時,已考慮跨境販毒刑罰,以往案件審判時,法官會行使自由裁量權,對涉及有關犯罪人士,調整量刑幅度,惟將再與委員會討論。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政府在提出新文本時,已考慮跨境販毒刑罰,惟將再與委員會討論落實。(周婉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