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捱貴氣」基本上是每個家庭「煮婦」的話題, 政府關注石油氣價格形成機制,經濟局曾致函石油氣公司索取價格資訊,但被指缺乏法律理據,反而收到石油氣代理商律師信。政府表示會爭取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加入相關條文,以便掌握石油氣價格的形成機制及價差是否合理,爭取明年進行立法。
石油氣調價幅度長期處於「加快減慢、加多減少」狀況,即使前年恢復准照制度亦於事無補,石油氣依舊維持進口價下降、零售價上升,價差持續擴大。在上周五立法會辯論明年度經濟財政範疇施政方針時,議員何潤生再提到石油氣進口及零售價差持續擴大,石油氣進口價下降,但零售價上升,認為政府要促成市場透明,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長遠計要建立法律法規,讓政府可掌握行業定價等機制。
議員何潤生質詢石油氣進口及零售價差持續擴大,進口價下降,但零售價上升。(何灝恩攝)
當局索價遭拒絕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回應時表示,政府一直有跟蹤進口價及零售價;經濟局曾去信石油氣代理商要求索取價格形成機制,及後由於缺乏法律依據收到律師信,代理商要求局方提出索取資料的憑據。
司長梁維特回應稱,經濟局曾去信石油氣代理商索取價格形成機制,反而收到律師信。 (何灝恩攝)
至於零售價貴的原因,政府補充資料表示,基於國際市場價格呈現一定升勢,而且冬天為本地傳統消費高峰期,天氣轉冷,市場對石油氣需求大幅提升,導致本地石油氣價格上升。
擬增《消保法》條文
梁維特稱,政府內部對向公司索取相關價格資料意見不一,因為索取價格形成機制內容或涉及公司機密,現仍在研究中,但會爭取《消保法》加入相關條文,以便掌握價格的形成機制及價差是否合理,爭取明年可進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