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昨(20)日上午召開會議,繼續討論有關初級法院第四刑事法庭法官要求立法會中止蘇嘉豪議員職務和許可他出庭應訊,並完成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高開賢在會後表示,委員會按上次會議的精神編制意見書,不包含任何傾向性意見,內容主要是列出相關法律及程序,並無蘇嘉豪的涉案內容。委員會並向立法會主席建議召開一個獨一議程的全體大會討論,如無特殊情況將按議事規則,如常公開開會,如真的有需要閉門進行,會在大會上作表決。
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昨召開會議,會後主席高開賢(右二)表示,會向立法會主席建議召開一個獨一議程的全體大會討論蘇嘉豪案。 (李亮希攝)
蘇嘉豪昨日在開會前去信立法會主席,因初級法院決定取消原定本月28日的審判聽證日期,要求把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提交意見書期限延後至最遲12月1日,認為委員會應研究他涉及的案件性質與背景,並按行政程序法典給予他十天時間準備書面辯護內容及意見。對於蘇嘉豪的意見,高開賢只稱,因無收到主席要求延期通知,故今日按計劃開會及編制意見書。
列席旁聽的蘇嘉豪在會後表示,既然法官已取消案件原定的開審日期,委員會應有更充分時間在意見書上加入他的書面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