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擔任前中共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已判刑)秘書的吳文康,因受賄二審近日裁定維持「無期徒刑」原判。
據吉林省高院消息,吳文康涉嫌受賄人民幣2,020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吳文康曾揭發薄熙來濫用職權,在王立軍事件調查中被發現受賄,其受賄一案於2014年11月17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宣判後,吳文康不服提出上訴,指自己揭發薄熙來濫用職權有立功表現,但仍被駁回。經審理查明,原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吳文康犯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吳文康1958年生於遼甯大連,中共黨員,原重慶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正廳級)。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薄熙來任大連市長以及遼寧省長時,吳文康一直被視為是薄熙來心腹。2007年,薄熙來出掌重慶後,吳文康在亦於次年1月,由遼寧省調重慶任職。曾有消息人士透露,在2012年2月王立軍年遁入美國領事館初期,吳文康即被雙規,隨後成為薄案後眾多「失蹤」人物之一。
今年1月8日,「吉林省法院網」發布的「吳文康受賄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因涉嫌受賄罪,吳文康於2012年10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吉林省新康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