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高級官員的橫向流動,意指一個定期的輪調機制,亦即俗稱的「執位」。
這種調動在很多西方國家均相當普遍,以至台灣、香港都有沿用。行政長官崔世安前日在立法會就《2018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回答議員提問時提到,為了避免高級官員在同一職位太久而容易產生程序僵化、審批程序緩慢、或成為常規化、改革觸覺和決心不大等弊端,所以支持橫向流動這一舉措。問題是這種機制,會否變成一種法律制度,以至何時實行,才是公眾關切所在。
可能要因應國家「新時代」的號召,特首前日特別提到,政府要從觀念意識及制度改革建設兩方面推動,讓整體公務員意識到本澳已回歸18年,時代不同,要「以民為本,施政為民」,逐步形成「新時期」的管理文化,明確為民服務的責任及擔當意識,是公務員應有的義務,相信可由特首、主要官員及行政公職局起帶頭作用。
政府部門程序僵化、審批程序緩慢、改革觸覺和決心不大,跟部門之首的不作為,可脫不了關係,氣象局局長馮瑞權的尸位素餐、長期不作為,就是一個典型案例,由於馮局長在部門時間長達接近20年,其形成的「山頭主義」幾牢不可破,連預測天氣都可以在家中操控,毋須向任何人交代,甚至懶理審計署、廉政公署的批評和建議,已達至「一個人說了算」的恐怖境界!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前年亦提到,讓每個紀律部隊部門由過去消極、被視為「契仔」、「埋堆」、官僚的警隊文化,朝向上、健康、進取的積極警隊文化建設。可見「山頭主義」並非個別事件,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前檢察長何超明,不就是另一例證?
前任特首何厚鏵2003 年在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時提到,特區政府就公務員橫向流動考慮了很長時間,但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希望能夠在將不同時間、不同層次上創造一些條件,能夠增強公務員特別是主管人員的橫向流動。
果然,14年後,承接何厚鏵這個願景,就是現任特首。雖然特首銳意推動高級官員橫向流動,但崔先生只餘下兩年任期,是否能在任期內完成是其一,其二是行政公職局並不存在管理其他政府部門的公務員,所謂的帶頭作用說不通,必須從法律法規上改變現狀才行,其三是這種輪調機制,必須要變成一種制度,才能令各部門遵從。一句話,特區政府是行政主導,若長官有意推行,相信難度不大,看的是決心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