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政府展開第二場公開諮詢,出席諮詢會的主講嘉賓包括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劉德學、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等人。
現場有逾206人出席,超過45位發言人提出意見,歷時超過兩小時。大多發言者提出的意見都圍繞着市政機構的監督、選舉代表、職能架構以及職務範疇會否與其他部門重疊等問題。有在場發言人認為市政機構主席的任期時間並不合理,五年任期且可連任一次,這樣會做成一定權力的產生。亦有發言人提出疑問,市政機構會如何實行政府「精兵簡政」的方向?會如何避免與政府各部門職能重疊呢?
此外,有發言者質疑市政機構引入選舉制度並不會產生政權性,亦建議應分區選出社區代表。亦有發言人質疑現時民署的社諮委員工作形式,未來市政機構應否把社諮委員全職化,令社區諮詢工作更能有效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