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警首席刑事偵查員涉夥同女友以介紹工作為名詐騙,被保安司司長撤職處分。該名司警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被駁回。
案件在2015年揭發,今年7月,保安司司長批示對被告科處撤職的處分,被告向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中止保安司司長對其科處撤職紀律處分之批示;今年9月,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不批准請求。
被告不服,再向終審法院提起司法裁判的上訴。終院合議庭今日(9日)下午頒下判詞,指上訴人的行為極其嚴重,而且上訴人不是普通公職人員,而是一名司法警察局的首席偵查員,繼續讓其留守工作崗位將會動搖公眾對警察機構的信心,故裁定上訴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