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設立進行諮詢,多名議員在議程前發言時表達意見。議員林玉鳳表示,設立非政權市政機構的最大爭議在於市政委員的任命問題上,基本法沒有闡述相關問題,存在較大的理解空間,政府應先釐清當中法律意見的差異,以合法合理方式制定市政委員的產生方法。她呼籲政府應向社會提供更多詳盡的客觀資料和理據,並檢視是次諮詢工作的不足,就非政權性市政機構進行第二次諮詢。
議員邱庭彪認為,澳門基本法規定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與香港基本法規定設立非政權性區域組織,在法律性質、地位有較大的差別,以及澳門市政機構屬受政府委託的法律關係。
議員馬志成認為,總體來看,政府提出的非政權市政機構諮詢文本,是經過綜合審慎考慮,他建議政府應更為廣泛宣傳,讓市民了解基本法的關規定,以獲市民的理解與認同,找出社會最大公約數。
議員林倫偉認為,在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而撤銷民署,有關方面要推出具體方案,據民署職員知悉,做到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