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委員會今日下午召開全體會議,續議有關成立「都市更新有限公司」的行政草案。第二專責副協調員黃承發表示,現時都市更新公司成立的行政法規及章程已初步完成,大會亦通過這兩方面修改,之後將會進入立法程序,並向政府作出提案,相信公司很快會落成。
黃承發表示,「都市更新有限公司」會根據「行政公職法」,以一個非牟利機構運作,而架構方面會分為股東、董事會及秘書處等,架構與現時政府全資擁有的公司相似,而公司主席不一定由政府官員擔任,建議以公開招聘方式,希望能讓有市場觸覺的人士擔任。黃亦指出,大會亦一致贊成公司股東只可以由政府機構或基金會擔任,即時有股份轉移都只能由內部轉移,而基金會則以「澳門基金會」或其他與政府有關的基金會,股東則會有三個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