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今年10月起將推出《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讓患者自行決定是否中止使用維持生命的儀器,只要年滿19歲的患者便可以自行簽紙,決定自己生死。
韓國保健福祉部22日表示,會在10月23日至明年1月15日將試行《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安樂死法)。法案規定,年滿19歲以上的患者,若主診醫生聯同一名醫學專家,一致同意患者已經是治療無望時,患者便可以填寫「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及「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決定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血液透析、抗癌及人工呼吸器四種維持生命的治療。法案當中更有指,凡年滿19歲的成年人,不論是否患有疾病,都可以填寫事前意向書。該資料在患者未來被判定無治療意義,即將死亡時,可作為拒絕維持生命治療的資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