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放寬社屋家團每月入息和資產上限,調整幅度由一成四至一成九,明日(24日)起生效。
經調整後,一人家團收入上限由由 9,560元上調至11,470元,二人家團收入上限由14,810元調升至17,360元,三人家團則由20,040元調升至23,430元,四人家團則調整至25,680元。
總資產上限方面,調整後為一人家團為247,800;二人家團為375,000元;三人家團為506,100元;四人家團則為554,700元。
當局對上一次放寬社屋收入資產上限為2016年1月1日;另外,政府早前表示,將在今年年底重開新一論社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