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12)日起,本澳所有輕型、重型電單車,應具有兩個後視鏡,以容許駕駛者在至少100米範圍內易於觀察道路情況。記者早上所見仍有不少駕駛者以單後視鏡行車,更有多名駕駛者表示對新例實施毫不知情。但亦有守法的駕駛者稱,知道新例今天起實施,所以到車行加裝一面後視鏡,但認為安裝雙鏡後泊車「很麻煩」。
電單車雙後視鏡規例今起實施,違者會被科處300元罰款,並強制進行車輛特別檢驗,電單車檢驗費用為1,200元。此外,所有輕、重型貨車、掛車與半掛車,左右兩側車軸裝有型號經核准、離地高度不多於450毫米的防捲入裝置,以防止行人、電單車與腳踏車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