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頻擺烏龍 退休的照退休

馮瑞權「老馮」咬長糧!
06/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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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自今年8月23日強颱風「天鴿」襲澳並造成最終十人死亡及240多人受傷後翌日,以私人理由辭職,獲行政長官批准,但原來他沒有按《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提前90日申請辭職,之後引發一連串包括退休基金會沒有核實前照樣結算其退休金額、行政法務司兩次對馮瑞權作出退休批示的「大烏龍」;然而,烏龍歸烏龍,如無意外,無阻他每月領取逾90,000元「咬長糧」的退休生活。

強颱風「天鴿」8月襲澳造成十人死亡及240多人受傷,氣象局預報遲緩,備受坊間猛烈批評。 (互聯網圖片)

究竟如此兒戲事件的問題出在何處?綜合多方意見,相信是政府多個部門集體「擺烏龍」所致,一是未有按《通則》便批准馮瑞權辭職,二是兩個對他的調查,卻發生在他獲准退休之後進行,明顯本末倒置。多名受訪市民表示,一個「導致」十人死亡的失職局長,卻獲政府「開綠燈」放行,讓人對政府處事方法既感憤怒又覺荒謬!有新當選議員表示,必會在下屆立法會追究事件責任。

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獲政府批准退休後四日,即今年8月28日,廉政專員張永春對外公布,指風災後該署接獲大量投訴,廉署於是對氣象局在有關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展開專案調查,特別是馮瑞權所應承擔的責任,並將有關調查結果依法呈交行政長官,報告最快會在本月內公布。至上月6日,「8.23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亦對馮瑞權展開調查。

運輸工務司雖是氣象局的直屬上司,但羅立文(右)表示,是否批准馮的退休申請,不屬他的範疇。 (資料圖片)

批示一出 公眾譁然

政府一連串動作,坊間初步對馮瑞權的怒氣稍為平息,詎料至上月27日,行政法務司司長在《政府公報》作出的批示,又惹起公眾譁然。原來當日的批示指,行政法務司司長於2017年9月13日作出批示,大意是馮瑞權的自願離職退休,符合《通則》要求,其每月領取的退休金,以退休時的890薪點計算,加上六份年資獎金及其他津貼,退休後每月領取超過90,000元。

另一重磅「炸彈」引爆

面對公眾怒火,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翌日發新聞稿指,事件不妨礙廉署及專案委員會的調查,日後亦有權追究其紀律責任及刑事責任。陳海帆9月29日聲稱,馮瑞權未有按《通則》規定提前90日聲明自願退休,故重新批示廢止「913批示」。

馮瑞權沒有提前90日申請辭職,又是另一惹起公眾震怒的重磅「炸彈」,質疑政府多個部門處事草率兼兒戲。陳海帆於本月1日出席國慶酒會時再表示,批准公務員退休的權限,不屬行政法務司範疇,而在於其所屬部門,行政法務範疇則負責計算退休金金額,退休基金會根據規定在收到檔案後30日內處理有關程序。

然而,氣象局局長的直屬司長,則是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但羅立文日前回應記者查問時表示,是否批准一個公務員退休不屬他的範疇,應交予適當部門作處理,又指退休有兩種情況,幾時滿足條件就申請。

最多「扣長糧」四年

對於馮瑞權退休引發的一團糟的行政「烏龍」,理工學院公共行政副教授陳卓華受訪時指,按政府說法,馮瑞權的退休申請必須遵守提前90天申請的規定,他離職90天後才可辦理退休金的事宜,在這期間他仍然是公務員身份,有可能繼續享用假期,直至90天期限為止,除非涉及貪污,否則不可能因為輿論或其他原因,而令公務人員喪失退休金。

另外,有關廉署立案調查馮是否失職,陳卓華稱,若報告在90日後,即他已失去公務員身份才公布,若未有涉及刑事,估計其處罰只會減少其退休金,按《通則》第306條第三款,退休公務員如被科處最嚴重的撤職處分,是中止支付退休金四年。

陳卓華又指,在處理風球上,不同人對科學數據有不同的演繹,很難把「遲掛風球」定義為嚴重失職,故認為馮瑞權被取消退休金的可能性並不高,且公務員的退休金制也有相關法規訂定,不可能因為輿論受影響,事實上馮也有對相關行為上訴的權利。

陳海帆表示,行政法務司沒有對公務員退休的審批權。 (資料圖片)

問責非一人 議員誓追究

時事評論員蘇文欣質疑,相關批示被允許後又彈回頭,「咁大個政府部門都冇人發現?」不禁慨嘆令公眾質疑政府內部程序的兒戲及草率。

當選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的高天賜直言,「行政長官講得冇錯,只是小瑕疵」,即使是次批示被取消,依然無阻他日後可繼續申請,退休金仍能袋袋平安。他又認為,是次「天鴿」事件馮瑞權是「被退休」,問責不應只追究局級官員,去年氣象局副局長梁嘉靜被傳「養鬼仔」一事亦無人被問責,直指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也有責任,他誓言在新一屆議會開始時必定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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