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退休後仍可每月享有逾90,000元長俸,市民蔡小姐表示,馮在任職期間未有履行其職務,起碼取消其退休金才恰當,而且對社會造成的傷害,更需要承擔責任。
市民何先生表示,馮瑞權應承擔「天鴿」造成人命傷亡的所有責任。 (梁燦旭攝)
市民梁先生認為,風災對社會造成如此大的影響,馮瑞權責無旁貸,假若最多只停止支付四年退休金的做法,更是不合理。又有市民表示,一個失職間接令人死亡的局長,仍能領取退休金實在令人感到荒謬,理應取消其離職後的一切福利,而且至今仍未進行問責,亦令人難以接受。
市民梁先生認為,應沒收失職的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所有退休金才對。(梁燦旭攝)
假若馮瑞權真的在調查結果出爐前「成功退休」,而結果顯示他需要承擔責任,如此「免死金牌」是否合理?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理解公眾對此敏感個案的憤怒心情,但如果法律真的如此規定,亦只能照此執行,若社會認為此規定不合理,應該推動日後檢討修訂公務人員法律制度。
至於為何出現政府「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情形,林宇滔形容,這是一個不應出現的「低級失誤」,負責人事財政的層層部門機構把關失誤,包括直接權限部門退休基金會,都應負上責任。但另一方面,林宇滔指出,如果此事是來自高層授意、希望「快手搞掂佢」,則是嚴重違反政府依法施政方針,林宇滔促請政府相關部門給公眾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