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瑞權自願退休 月領八萬長俸

行政法務司稱不妨礙廉署調查
29/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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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務司稱不妨礙廉署調查
行政法務司稱不妨礙廉署調查

特區《政府公報》前(27)日刊登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氣象技術員馮瑞權(前局長),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263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退休金是根據法令規定,以其35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今年8月29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 8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並配合第2/2011號法律第七、第八及第九條規定的年資獎金。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換言之,馮瑞權自願離職退休,每月除有73,870薪俸,另加規定的年資獎金,每月有逾80,000元收入,昨日引起輿論譁然,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昨日發出新聞稿解釋,關於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退休一事,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的規定,如公務員及服務人員符合法定要件,可聲明自願退休。

然而,《通則》第280條第二款規定,公務員及服務人員職務終止及職務狀況的改變,並不妨礙對其執行原職務時作出之違紀行為科處處分。而《通則》第306條已明確規定退休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如被科處停職、強迫退休或撤職處分的相應後果。

退休不影響責任追究

因此,雖然上述人員已聲明自願退休,並不妨礙行政長官批示成立「8.23風災專案調查委員會」對在8.23風災期間有否公共部門和人員存在過錯和責任展開的專案調查,以及廉政公署對氣象局有關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展開的專案調查,亦不妨礙日後追究其倘有的紀律責任及刑事責任。

8.23強颱風「天鴿」重創澳門,市民炮轟氣象局預報失誤,氣象局局長馮瑞權最終辭職。廉政公署其後收到大批市民投訴,再一次對氣象局的颱風預報提出質疑,要求廉署調查當中是否涉及違法或違規情況,廉政公署立案調查馮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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