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監察協調局今日就俗稱「禁足令」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開始向公眾進行諮詢,有關條文主要禁止博彩從業員在非工作時間內進入全澳所有賭場,以免造成賭博成癮。有博彩業協會認為立法原意雖好,但政府同時要審視執行情況及保障從業員的權益。
以往不少博彩從業員下班後,都會到其他博企的賭場「玩兩手」。(資料圖片)
博彩企業員工協會總幹事蔡錦富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認同政府立法的原意,但認為條例的執行及保障員工的權利,反而是執法的重點。蔡表示,政府在文本中未有詳細解釋如何執法及處罰,他認為,有關處罰應以罰金為主,不應留有案底或可追究的情況,避免遭受「秋後算賬」的不平公對待。
雖然博監局局長陳達夫昨日稱,如有博彩業員工有違令情況只會被處以罰金,不會構成刑事責任及留有案底。
但蔡錦富則稱,現實上真正需要擔心的是,如何保障員工被處罰後,不會影響其在任職博企的晉升機會,或是成為未來轉換工作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