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委員會早前通過將舊樓重建業權百分比,劃分為四種情況,依照樓齡及涉公眾利益程度,區分為100%、90%、85%三種比例,引發社會不同反應,有人認為太高,有人認為太低,意見莫衷一是。民眾建澳聯盟昨日主辦第33期「民眾講壇」,邀請社會各界探討此一問題。
梁啟賢指出,應設立第三方仲裁機制,確保小業主權益。(陳駿騏攝)
出席論壇的時事評論員梁啟賢指出,無論重建業權比例是高是低,總會有業主不同意重建,建議政府參考香港做法,設立第三方仲裁機制,在過程中進行協調,保障小業主權益。此外,早前舊區重整委員會曾提出,要在重建社區中派駐社工機構,協助居民搬遷,梁啟賢希望都更委員會日後多加留意。
許龍通建議政府按不同區域設定不同業權比例。 (陳駿騏攝)
此外,北區社諮委許龍通認為,按照每幢樓宇的業權比例去收樓比較困難,政府可考慮進行區域劃分,不同區域設定不同重建業權比例,可行性較高。許龍通稱,居民會擔心收樓重建後自己獲得的補償不足以買新樓,建議政府設定「樓換樓」、「呎換呎」制度,給予居民合理補償水平,提高業主重建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