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士司機拾獲乘客不慎遺留在其車內的一部手機後,非但沒交到警局或交還事主,更要求事主必須交付1,000港元的「茶錢」才可贖回手機。事主感到自己被勒索,於是報警求助。治安警最終在兩人約定的交易現場,將涉嫌勒索的司機拘捕,並以「勒索」及「拾遺不報」罪名將其移送檢院處理。
涉案的士被治安警截獲,司機被警方以「勒索」及「拾遺不報」罪名移送檢院處理。 (治安警察局圖片)
涉案的士司機姓梁,男性,40多歲,澳門居民。司警昨日透露案情指,本月22日,一名內地男遊客從路氹入住的酒店乘坐的士外出,下車後發現自己價值1,200澳門元的手機,遺留在的士上。由於事主是通過手機應用程式支付車資,因而利用該應用程式,取得的士司機聯絡方式。
起初事主提出以300港元作為報酬,但司機不接受,並要求事主需支付1,000港元「茶錢」才肯將手機歸還,事主感到被勒索因而報警求助,並相約司機到其入住的酒店門口交收。
上周六(23日)上午9時30分,二人如期赴約,隨後警員在雙方交收現場,將該名司機拘獲,以「勒索」及「拾遺不報」的罪名將其移送檢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