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開始嚴查消費貸買樓

廣州要求加強資金流向監測
21/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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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要求加強資金流向監測
廣州要求加強資金流向監測

內地最近有多個城市嚴查利用消費貸買樓的違規行為。繼北京、深圳、江蘇等城市要求加強個人消費貸款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廣州近日亦要求銀行加強受託支付審查及資金流向監測,並嚴禁將個人消費貸用作生產經營、投資及支付首付等。

內地最近有多個城市要求加強個人消費貸款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互聯網圖片)

據內地傳媒報道,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及中銀監廣東監管局原則上不會發放超過人民幣100萬元或期限超過十年的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當局規範個人消費貸用途管理,要求銀行加強受託支付審查及資金流向監測,並嚴禁將個人消費貸用作生產經營、投資及支付首付等。另外,亦要求廣州各地商業銀行自10月起,每月12日前上報個人消費貸產品月度監測表到當地人行中心支行及銀監局。

廣州要求銀行嚴禁將個人消費貸用作生產經營、投資及支付首付等。(互聯網圖片)

一線城嚴管消費貸

據悉,北京地區各家銀行已經根據北京銀監局發布的《通知》開展自查,主要針對單筆貸款20萬以上的個人消費貸和100萬以上的個人經營性貸開展自查,以及信用卡透支不低於20萬元用於支付購房款,重點檢查「房抵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

而深圳大多數銀行已將長期消費貸上限調至五年,除了縮短年限之外,部分銀行由於額度緊張或銀行風控,在五年基礎上進一步縮短年限甚至暫停消費貸。有業界人士指出,已經有太多資金流到樓市,銀行的做法是響應監管號召,遏制利用銀行資金槓桿炒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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