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試樁 六噸當兩噸檢察院地盤兩死「意外」

三人觸法送辦
21/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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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2日檢察院大樓建築地盤發生工字鐵墜落事故,造成兩死兩傷慘劇,其中一名傷者至今仍在與死神搏鬥。司警昨日公布初步調查結果,懷疑這場事故並非意外,而是由本可以避免的人為因素造成。當時地盤正進行主力樁重力測試,施工方懷疑在未獲批的情況下,涉嫌擅自試樁,而現場人員更將重達六噸的工字鐵錯估為兩噸,導致在吊起過程中受力不均,工字鐵墜落擊中四名內地僱員。目前地盤工程師、地盤總監及建築公司負責人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上的檢察院大樓第一期工程地盤,今年6月發生致命工安意外。 (資料圖片)

這宗恐怖意外發生於6月12日上午10時許,四名年約40歲至50歲的外僱男工人,正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檢察院大樓第一期工程地盤上作業。當機械吊臂準備吊起安裝在主力樁上的工字鐵時,由於受力不均,工字鐵突然傾側墜落,四人走避不及,其中三人被沉重的工字鐵擊中頭部,當場口鼻噴血昏倒地上,而第四人更被工字鐵活生生壓著,動彈不得。事件導致兩名工人死亡,一重傷一輕傷,重傷者至今仍未脫離險境。

事發後工務局與勞工局人員在現場取證,一人手指處應是事故位置。 (資料圖片)

一次吊六噸 疑貪快釀禍

原本外界懷疑事故與當時「苗柏」颱風來襲、工字鐵被風吹動有關,但昨日司警公布的初步調查結果,才揭露事件疑是人為過失造成,四名工人原可無災無難。

司警昨日指出,根據勞工局與工務局的調查報告,涉事地盤疑似違反工序試樁,在已獲審批的施工方案下,未經申請便擅自試樁,而現場負責人又將重達六噸的工字鐵錯誤估計為兩噸,吊臂吊運時超出負荷,令受力不均,導致一條工字鐵翻側墜落,釀成大禍。

雖然司警並未說明為何施工方要一次過吊運六噸重工字鐵,但有消息稱,懷疑施工方很可能為了趕工,未經正常程序申請,一次過將超過負荷的重量放上吊臂。此部分仍有待檢察院釐清。

司警發言人蔡昕暉(左)昨日講述初步調查結果。(劉凱輝攝)

沒有依照安全規範?

此外,一般吊臂作業時,施工現場需符合安全規定,確保吊臂發生事故時,不會有人員受到傷害,因此非必要人員依規定不能留在現場。

依據澳門《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第24條規定,起重機運作時需有觀察員在場,且應在不會被下墜的任何物料、工具及擺臂起重機轉動部分擊中的地方。更何況一般造樁造柱的工序,都屬高危險動作,現場應有督察人員全程掌控,避免意外發生,施工方涉嫌在違反工序的情況下,又沒有確保現場安全,相關責任有必要詳細釐清,才能還遇難者一個公道。

情節嚴重 恐加重刑期

司警表示,涉事的62歲馮姓地盤總監、29歲的梁姓駐地盤工程師,以及63歲黃姓建築公司負責人均為本澳居民,也是事故的主要負責人,三人已於昨日下午以嫌疑人(非拘留犯)身份移交檢察院偵辦。三人涉及觸犯《刑法典》第267條違反建築規則及擾亂事業罪名,故意犯罪可判處一至八年有期徒刑,過失處分最高則為五年徒刑,而事件造成慘重傷亡,有機會以加重情節增加三分一刑期。

意外過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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