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天(17日)為四年一度立法會選舉投票日。今屆選舉直選候選組別共24組,是歷屆最多,選情激烈。除候選組別創新高外,今屆立法會的選民人數亦創下新高,超過30萬名,與上一屆27萬多名選民相比,增加近30,000人,增幅超過一成。選民及候選組別大幅增加,對選舉結果帶來一定變數。
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及廉署助理專員林智龍,昨日呼籲選民履行公民義務,踴躍投票。唐曉峰指出,票站開放時間由早上9時至晚上9時,根據過去經驗,選民較多在票站開放初期投票,導致輪候時間長,亦容易造成混亂,選民毋須急於在票站開放後立即投票,可考慮其他時段。
選民關注立法會選舉,圖為昨日所見,市民在紅街市宣傳板了解候選組別宣傳政綱。 (梁啟迪攝)
今屆立法會選戰是回歸以來最激烈一次,24組直選候選組別共186人爭奪14個直選議席,間選有六份候選名單共 15名候選人,當中專業界別有兩份候選名單角逐界別三個議席,其餘 四個界別均只有一份候選名單,合共九名候選人將可順利當選。至於可參加間選的法人選民則維持858 個。
投票須帶身份證
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各區合共36個票站,後天從上午9時至晚上9時運作。合資格選民須帶同其本人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前往指定票站,並把身份證交給工作人員。核實資格後就會取得選票,進入劃票間使用專用印章,並在揀選的候選名單對應的藍色方格內蓋印。離開劃票間前,將選票向內對摺,最後將選票投入票箱。按照《選舉法》規定,在一個以上的方格內蓋章的選票、印章印在方格外、未能「毫無疑問能表達出選民的意向者」之選票,或選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繪劃、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均屬於無效票。
不可透露投票意向
選管會提醒選民,投票保密是選民責任;根據《選舉法》規定,選民在票站100公尺範圍內,不能向其他人透露自己投票意向。在票站內亦嚴禁使用手提電話及其他通訊設備,更不可以進行拍攝,否則就會觸犯《選舉法》。選民如被定罪,最高可被判處兩年徒刑,亦會留有案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選民需注意投票站分配
同時,後日投票日,禁止進行任何競選宣傳活動,任何人不論以何種方式於投票日進行競選宣傳均屬選舉的不法行為,會被判最高一年徒刑或科240日罰金。當日禁止在投票站內、設有投票站的建築物內,又或投票站100公尺範圍以內的地方作出競選宣傳行為,否則會被判最高兩年徒刑。
今次選舉沿用「一區一站」模式,目的是方便居住於同一地址的選民可分配在同一投票站點投票。選管會已於8月初起向已登記選民寄出投票通知書,讓選民知悉獲分配的投票站。選管會提醒,由於選民人數增加,票站數目亦相應有所調整,選民或會獲分配到與上屆不同的地點投票,選民應留意投票通知書上的安排。若仍未收到載有投票地點的投票通知書,可使用政府自助服務機、選管會服務熱線2891 7917、或親自到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的選舉資訊中心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