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宣傳期只剩三日,選舉競爭激烈,候選組別極盡方法宣傳政綱,兩個候選組別因涉嫌違法宣傳觸犯「加重違令罪」,兩人被治安警拘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治安警察局昨日發出新聞稿稱,前(11)日約下午1時25分,治安警察局警員巡邏期間,發現在賈伯樂提督街一店鋪對外張貼了立法會選舉某候選組別的宣傳海報,而有關店鋪經理承認店鋪內之宣傳海報是他張貼,並自願立即除下海報。
同日下午5時多,治安警察局警員巡經筷子基沙梨頭南街時,發現立法會選舉某候選組別的人員將宣傳旗幟固定路旁圍欄上,涉嫌違法宣傳。在警員調查期間,有關宣傳人員聲稱,宣傳旗幟是某候選人要求工作人員縛在路旁護欄上作宣傳,其本人只是負責協助派發宣傳單張及講解政綱。隨後,警員再向某候選人調查,其承認涉及上述加重違令罪行為,並聲稱承擔責任。
治安警稱,兩宗案件由於行為人涉嫌違反第3/2001號法律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指引,觸犯「加重違令罪」,故治安警察局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