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萬人仔投資蘭花泡湯

中女陷台漢情網償「花債」
13/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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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女陷台漢情網償「花債」

一名內地中年女子來澳旅遊期間,在賭場遇上一名來自台灣的「情場殺手」,不但身陷情網,還被對方甜言蜜語哄騙,投資蘭花買賣,結果痛失60萬元「花債」;事發後騙子飽食遠颺,癡情中女本來莫可奈何,詎料騙子上周五竟然斗膽重臨濠江,入境後隨即被司警拘捕,惟此人無賴兼賴皮,堅拒與司警合作,又不透露所騙款項下落,目前已被移送檢察局偵辦。

蝴蝶蘭有「蘭中皇」美譽,身價亦高。 (互聯網圖片)

被捕疑犯姓簡(51歲),台灣人,報稱商人;事主是一名內地中年女子。據司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案發今年5月,女事主來澳旅遊期間,在一娛樂場認識簡男,兩人一拍即合,迅速發展成情侶關係。

至今年6月,簡男向女事主聲稱,他在香港從事蝴蝶蘭(蘭花的一種)買賣,公司總投資120萬元(人民幣,下同),但每年有200萬元回報,只要她出資50萬元,便能獲公司一半股份,每年更可平分利潤。

女事主在「情郎」哄騙下,由6月至9月期間,先後透過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及現金交收等方式,把50萬元交給對方。詎料簡男得手後,女事主便再也無法與他聯絡,女事主至此發現被騙,本月5日向司警求助。

司警接手案件後,雖然很快鎖定疑犯身份,但發現他已離開澳門,一時倒無計可施。詎料事隔三日(8日),簡男竟然經關閘重臨濠江,惟甫進入本澳,隨即被司警人員拘捕。但他對司警非常不合作,堅不吐實,又不透露女事主被騙款項下落,惟司警有理由相信簡男涉嫌行騙,以「詐騙罪」將他移交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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