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男子繆新華13年前被控將前女友殺害分屍,雖然案件疑點眾多、關鍵證據只有在繆新華家中浴室的下水道檢到的三根頭髮,並且存在刑訊逼供嫌疑,但當地法院一審、二審仍裁定繆男故意殺人罪成,判處其死緩。其四名家人也因涉嫌協助分屍、棄屍被判入獄。直至昨日(1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才以證據不足為由,再審改判五人無罪,14年冤案終得以平反。繆新華的三弟繆新光指,案件令他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繆的父親更是沉冤未雪就去世,死前囑咐,沒討回公道就不要給他下葬。
繆新華家中長時間豎起冤案告牌。 (互聯網圖片)
案件發生於2003年4月6日,懷有身孕的女子楊燕輝從福建寧德柘榮縣母親家中離開後失蹤。13天後,上山採茶的村民在一處廢棄的舊屋內發現她的屍體。她被人砍成七塊,一屍兩命。隨身攜帶的首飾和物品也不知所終。辦案民警發現,同住在柘榮縣的繆新華有重大嫌疑。繆新華是楊燕輝的前男友,兩人曾準備結婚,但遭到楊母極力反對。後來兩人分別結婚,沒有再來往。
繆新華的三弟繆新光(右)和父親(中)多年來與律師就案件展開申訴。 (互聯網圖片)
繆新華(左)和弟弟繆新榮昨日走出法院。 (互聯網圖片)
法院認定,失蹤當天,繆新華與楊燕輝在繆家中見面,繆新華因楊女沒讓他參與一樁生意,與其發生爭執,隨後用右手掐住楊女脖頸,致其窒息死亡。隨後,繆新華夥同父親和二弟將楊女屍體抬到一樓浴室,用菜刀、砧板分屍,然後與三弟、叔叔駕駛拖拉機將屍塊運到柘榮縣城郊一幢廢舊房子內。
沒血跡指紋 三根頭髮定罪
但該案案情疑點眾多、且證據不足。比如,一審第一次開庭時,五名被告均翻供稱遭到刑訊逼供;分屍的作案工具菜刀和砧板,也未檢出與被害人有關的任何血跡;而在棄屍現場,未發現他們的腳印。包裝屍塊的塑膠袋上也沒有發現他們的手印或指紋。死者物品的去向亦沒有查清;所謂「分屍現場」的浴室非常狹窄,三個成年男人難以擠進去。
在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一審前,警方突然從繆新華家中浴室提取的「下水道雜物」中找到九根頭髮,並透過DNA鑑定發現其中三根是死者毛髮的可能性為99.999%。但根據警方現場勘驗筆錄,被害人楊燕輝有染髮呈棕紅色。2004年9月27日送檢的毛髮中,有兩根黑色和一根棕色,二者明顯不符。繆新華的律師也表示,被害人是繆新華的前女友,之前多次去過他家,「如果真的在浴室下水道找到毛髮,也是可以解釋的」。
被指用作運送碎屍的拖拉機。(互聯網圖片)
亡父:未獲清白別葬我
繆新華的三弟、案發時還未夠18歲的繆新光當年最早出獄,為籌錢申訴,一直選擇薪金較高的勞力苦工,每日花費不超過人民幣十元,餓了就喝水充飢。他直言這樣活著太累太苦,曾一度想輕生,但因為渴望清白才繼續活下去。
繆新光又說,原本父親是個健康的人,還會務農,但經過多年的牢獄折磨,「整個人已經垮掉」。父親2011年出獄之後常在家中發呆,經常講幾句話就哭。父親又說很怕等不到討回清白和公道的那天,2016年臨去世前還說沒討回公道就不要給他下葬,會「死不瞑目」。所以父親的遺體至今一直寄放在陵園未下葬。
繆新華案事件簿2003年4月6日 福建省寧德市柘榮縣城郊山上一廢棄舊磚房(圖)發現八袋裝有屍塊的黑色塑膠袋,死者為繆新華的前女友楊燕輝,繆新華涉嫌殺人分屍、拋屍,其父、叔、二弟、三弟則涉嫌協助分屍及藏屍被捕。
2004年10月 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其父、叔、二弟、三弟各判二至四年。
一審開庭後,警方在繆家浴室(圖)中檢到三根屬死者毛髮,是被告人做案的唯一物證。
2005年3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5年8月寧德市中院重審,再判繆新華死刑,家人刑期增加至三至八年。
2006年4月福建省高院二審改判繆新華死緩,其他四人維持一審原判。
2016年福建省高院對繆新華申訴一案立案審
2016年6月繆新華的父親繆樹德(上圖)去世,死前囑咐一日未等到清白,不要給他下葬,否則會「死不瞑目」。
2017年7月28日福建省高院再審開庭審理。
2017年9月12日福建省高院再審宣判、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