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社文司辦公室主任葉炳權及社工局局局長黃艷梅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是次政府提交法案新文本,將改名為《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法案將以單行本形式立法,建議觸犯家庭暴力罪即屬公罪。
關翠杏稱,新文本強化前期介入的工作,將加強社工和警方的培訓,希望前線人員在未形成家暴前適時介入,批準相關團體具條件參與相關計劃,冀透過法律手段促進家庭和諧。新文本亦有完善家庭成員概念,除直系親屬外,與施暴者有同住關係或以夫妻模式生活的也納入家暴法範圍內,但不包括同性同居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