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住宅巿場過熱結果被政府「限購限貸」,中央政府對於任何會刺激樓巿的渠道都嚴加打擊,例如昨日就有報道指,北京住建委和北京銀監局的通知均顯示,購房人以辦理「消費貸」、「經營貸」、「個人信用貸」及「房抵貸」等方式套取資金,作為購房首付的現象存在。為進一步穩定市場、規範貸款發放,北京區域的金融機構和仲介機構被要求自查。北京此例一出,相信其他地方政府勢必陸續跟隨。
中央政府對樓巿的調控顯示其施政的智慧,近期租賃巿場政策密集推新就是另一好例子。7月內地12個城市啟動租賃改革試點後,8月國土部、住建部再圈定包括「北上廣」等13個城市開展集體土地建租賃房試點。中央政府正不斷完善住房租賃制度,除了背後龐大的巿場商機需要盤活之外,更能一併解決不少社會矛盾。目前試點實施方案大概內容包括著力加強承租人權益保障, 降低租賃住房稅負、擴大租賃房源、建立市場監管體系,甚至部分城市著力於發展國有住房租賃平台。另外,有一些城巿更提出「租購同權」,從落戶、入學,向醫療、就業及社保等更多社會福利領域拓展。目前內地有1.6億人租屋住,而租賃巿場規模預計在2030年更將超過人民幣4.6萬億元。現時中央政府所推動的,正是為巿場發展護航,並為租房者提供更多實際支援。
如果施政代表管治團體的智慧,那澳門新租務法是一大諷刺,新租務法當初討論目的是「租金管制」,後期卻發展成包含「認筆跡」,退租限制二年改三年等一些與租金無關的內容,忽然變成了「租約管制」而非由「租金管制」。本澳租金水平已經「出名」與樓價不符比例,800至1,000呎的半新樓單位, 租金9,000至10,000元有交易,未來巿場更不可能有明顯性的增長。筆者同意有必要對租金作一定管制,皆因現時樓價的確遠高於年輕一代的購買力。但上述與租金無關的監管內容卻對兩者沒有幫助,在過分保護租客情況,只會令業主寧丟空不放租省卻不必要麻煩,到時損失是整個巿場及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