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颱風「天鴿」襲澳期間,本澳不少地庫停車場被水淹浸。水浸車苦主代表,昨日下午在立法會議員施家倫陪同下,到交通事務局遞信表達訴求,當中遭水浸的停車場包括,關閘工人停車場、栢樂(外港客運碼頭)停車場、青怡大廈停車場、快達樓停車場及麗都停車場,約涉及700名車主。
議員施家倫(右二)與一眾停車場水浸車苦主代表昨日到交通局遞信表達訴求。 (梁啟迪攝)
水浸車車主代表吳先生表示,特區政府擬定相關水浸車退稅援助計劃,但需等待新一屆立法會通過才能實施,在此期間受災車輛苦主無所適從;再者,援助計劃僅限於購買新車人士,未能考慮到購買二手車及不再購買車輛的人士。
根據交通局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對車輛在停車場內八天的存放期,當停車場開放八天後,受災車輛即將被拖走,到目前為止政府還未具體落實方案與受災車主協調處理,受災苦主左右兩難。吳先生建議,應給予車主更大選擇權力,應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回稅款。
而受浸車輛中,部分車主仍在供款,現時車輛報廢,還要面臨銀行的償還貸款壓力,政府應制定免息貸款援助及延遲還款期限等援助,同時延長有關受災車輛的註銷期限,以紓緩車主壓力,議員施家倫稱,管理公司在颱風時應通知車主相關情況,但未見管理公司有作出通知。他建議將來交通局在批給時,需列明設施及通報等要求;設立完善的法律,並不是即時「拍腦袋」設立未盡完善的臨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