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訴法庭罕有地對上周四(18日)落網的棄嬰案女疑犯列蒂拉圖(Literato),建議檢察院對她採取羈押強制措制,並將案件發還檢察院繼續進行刑事偵查,理由是考慮案情嚴重,防止疑犯有逃離司法審判的危險。
菲律賓女子列蒂拉圖,上周四就在遺棄女兒的氹仔花城利業大廈17樓垃圾房不遠處的單位被捕。(資料圖片)
氹仔大連街花城利業大廈17樓垃圾房棄嬰案,涉嫌將親生女兒遺棄的23歲菲律賓女子列蒂拉圖,涉嫌觸犯《刑法典》135條棄置或遺棄罪。根據《刑法典》第135條棄置或遺棄罪,可科處一至五年徒刑;若是直系親屬遺棄女嬰,情節加重,更可科處二至五年徒刑;若被遺棄者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可科處二至八年徒刑;一旦死亡,更可科處五至15年徒刑。
司警調查發現,案中被遺棄女嬰出生後滴奶未沾唇即被棄於垃圾房門口一個垃圾桶,在9℃寒冷天氣下掙扎九個小時,於16日上午10時始被一名清潔工人發現及報警。女嬰被送往山頂醫院救治,經治理後,出生時體重五磅的女嬰目前健康正常。
司警經兩日調查後,透過DNA鑑別,18日破案,拘捕一名菲律賓女子,疑犯在菲律賓當家傭,月初隨女僱主來澳旅遊,於本月16日凌晨1時在僱主朋友租住的單位內生產,自行剪斷臍帶後,以為沒有哭啼的女嬰死亡,故將嬰兒遺棄在單位樓層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