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浸車換新車減稅方案公布

汽車最高減免14萬元換新能源車最划算
08/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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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最高減免14萬元換新能源車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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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風「天鴿」造成本澳大批車輛水浸,為彌補市民損失,當局出台購新車稅款減免方案,所有被水浸或壓毀的車輛,按實際已繳納稅款做攤折,減免新購車稅款,汽車部分又會依照新購買車輛的不同,有不同的稅款減免幅度,其中若新購買新能源車輛(只使用石油燃料替代能源的汽車),除可豁免機動車輛稅之外,舊車已繳納的稅款還可「退還」攤折後的100%,但上限最高14萬元;電單車部分,不分新車車種皆可減免攤折後的100%,但上限最高5,500元。

交通事務局與財政局昨(7)日召開記者會,介紹機動車輛稅特別減免措施。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目前暫時沒有全澳水浸車的確切數字,但由8月24日至9月6日,共有548輛汽車與462輛電單車辦理註銷,其中九成是水浸車,將盡快運離澳門。

受損車輛需經交通局核實註銷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介紹,經交通事務局核實機動車輛因風災損毀,並辦理註銷登記後,購買新車時可獲不同程度的稅款減免。如新購買非新能源車輛,可獲扣減按年期攤折後比例計算的已繳納機動車輛稅,汽車上限為80%,最高金額14萬元;電單車上限為100%,最高金額為5,500元,上限金額是按機動車輛稅稅率最後一次修改後至風災前,汽車與電單車的平均繳稅金額。若新車的應繳稅款低於扣減金額,多出的部分不予退還。汽車部分若受惠金額不足8,000元,以8,000 元計算;電單車部分若不足2,000元,以2,000元計算。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政府擬推出特別稅務減免措施,政府將以緊急程序就有關措施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劉艷萍攝)

買新能源車 免稅+退稅

假若購買新能源車輛,除可依據現行法規豁免機動車輛稅外,還可獲退回舊車按使用年期攤折後比例計算的已繳納稅款,上限為已繳納稅款的100%,金額最高同樣為14萬元,電單車為5,500元。

以上的減免措施不包括免稅車輛、營業車輛及8月23日後轉讓的車輛,有關劏車以及私人停車場拖車費用補貼,局方暫時也不會納入考慮。

措施具追溯效力

容光亮稱,政府將以緊急程序就有關措施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有關措施具有追溯效力與時效性,但最終仍需經立法會審議後才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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