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向水浸車車主提供換新車稅務優惠措施。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特區政府已擬定,若受浸毀車輛車主購買新車輛,可以扣減受浸毀車輛已繳交的機動車輛稅,但由於稅務減免屬立法會權限,需待新一屆立法會組成後,以緊急法律提案方式要求立法會安排審議。
容光亮表示,水浸車車主購買新車時,若選購天然氣、太陽能、電力等新能源車輛可豁免機動車輛稅,並同時可獲退受浸毀車輛已繳交的機動車輛稅。而若水浸車車主選購一般車輛,將扣減受浸毀車輛已繳交的機動車輛稅80%,但先決條件是須向交通事務局註銷水浸車。他舉例,若受浸車輛已繳的機動車輛稅為五萬,車主選購的新非能源車輛的機動車輛稅為六萬,扣除前者的80%,車主只需為新選購的車輛繳交兩萬機動車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