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洛杉磯市議會當地時間周二(29日)以12票對零票,一致通過一項終止超迷你手槍(ultracompact handguns)禁賣令的法案。有關禁令當年由時任市議員、現任洛杉磯市檢察長福伊爾提出。他當時表示:「這些易於收藏、小型的武器成為罪犯之選,對公眾安全造成威脅。」禁令通過後,市內槍械商不可販賣長度超過6.75英吋(17.15厘米)和闊度4.5英吋(11.43厘米)的手槍。此外,禁令列明,向獲特別許可人士出售超小型手槍時,賣家必須清楚記錄買家資料。
禁令多年來受到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和加州步槍與手槍協會(California Rifle & Pistol Assn.)長期反對。在去年,他們以加州法令允許販賣這類超迷你手槍為由,寫信要求撤銷禁賣令,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福伊爾的發言人威爾科克斯指出,洛杉磯的禁令通過之後加州才完成修法,其他城市和縣亦紛紛撤銷禁賣令,坦言現階段無法估計撤銷禁令後,會有多少不同款式的手槍會流入市場。另外,他還表示,從禁令實施直至周二被推翻的16年間,未有人因為違反禁令而被起訴。然而,有反槍械暴力的團體指,仍然對洛杉磯政府抱有信心,相信政府會繼續想辦法防止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