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宗教領袖辛格(Surjeet Singh)15年前強姦兩名女信眾罪成,當地周一判處監禁20年。多項外電早前報道稱,辛格被判監十年,但其後澄清是單一罪名判囚十年,而他涉及兩宗案件需疊加執行,並需罰款30萬盧比(約澳門幣38,000元),以及另外向每名受害者賠償14萬盧比(約澳門幣18,000元)。大批辛格支持者在判刑前到場聲援。警方嚴陣以待,防範暴力衝突升級。面對群情激憤的辛格支持者,受害者代表律師班恩斯(Utsav Singh Bains)卻認為判刑過輕,預備上訴。
辛格上周被判有罪後觸發大批支持者不滿,與軍警爆發衝突,並演變成騷亂,造成至少36人死亡,數百人受傷。
由於擔心判刑會再觸發衝突,當局在辛格被拘留的哈里亞納邦羅塔克實施宵禁,所有入城的車均需接受搜查;辛格身處的監獄外亦有大批警員持槍把守,前往當地的火車和巴士都停駛,以免辛格的支持者到當地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