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中文新聞網站「美國中文網」援引《洛杉磯時報》消息,轟動一時的南加州中國留學生欺凌綁架案,於當地時間周三在當地法院宣判。三名被告翟雲瑤、楊雨涵、張鑫磊(譯音)分別以綁架罪、嚴重人身傷害罪、攻擊罪等,分別判監13年、十年及六年。三人按認罪協議認罪,而免卻可判終身監禁拷打施虐罪,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
由左至右分別為楊雨涵、張鑫磊及翟雲瑤。(互聯網圖片)
事發在去年3月,就讀高中的三人涉嫌夥同其他中國留學生,對兩名分別16及18歲的中國女同學施以虐待,施虐內容包括強迫脫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掌摑、剃頭髮。其中18歲的受害者是被綁架至公園施暴,過程持續五小時。他們事後被捕,保釋金高達300萬美元(約澳門幣2,402萬元),創下留學生保釋金最高紀錄。事後更一度有傳,其中一名被捕人的家長涉嫌賄賂證人,企圖擺平事件。
據指,16歲受害人遭施暴是因一被告認為受害人「不尊重她」,18歲受害人被攻擊原因則涉及感情糾紛和未付一次餐廳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