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中文網援引《洛杉磯時報》消息,轟動一時的南加州中國留學生欺凌綁架案,於當地時間周三在當地法院宣判。三名被告翟雲瑤、楊雨涵、張鑫磊(譯音)分別以綁架罪、嚴重人身傷害罪、攻擊罪等,分別判監13年、十年及六年。三人按認罪協議認罪,而免卻可判終身監禁拷打施虐罪,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
事發在去年3月,就讀高中的三人涉嫌夥同其他中國留學生,對兩名分別16及18歲的中國女同學施以虐待,施虐內容包括強迫脫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掌摑、剃頭髮。其中18 歲的受害者是被綁架至公園施暴,過程持續五小時。他們事後被捕,保釋金高達300萬美元(約澳門幣2,402萬元),創下留學生保釋金最高記錄。事後更一度有傳,其中一名被捕人的家長涉嫌賄賂證人,企圖花錢擺平事件。據指,16歲女學生施暴是因一被告認為被害人「不尊重她」,18歲受害人被攻擊原因則涉及感情糾紛和未付一次餐廳帳單。案件引起內地父母被指將年幼子女「空降」到美國讀書的關注。有被告說,「隻身到美國後享有很多自由,但亦感到孤獨及迷失,承認在缺乏監管下,將會變成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