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全體會議昨(14)日舉行辯論強制驗樓,提出辯論的議員麥瑞權表示,若不強制驗樓,易危及公眾安全,建議當局可立法設定相關罰則,強制30年以上樓齡舊樓定期驗樓,避免再度出現危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亂象。
麥瑞權在會上表示,現時為保公眾安全強制車輛八年一驗,驗樓亦同樣道理。列席立法會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則回應,車輛檢驗出有問題可以強制不可駕駛,但反問樓宇驗出問題時是否強制不讓人居住。
舊樓失修,易危害公眾安全。兩年前河邊新街一大廈石屎剝落,一名52歲女途人被擊中受傷。 (資料圖片)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至今已有八宗因舊樓引發的事故。 (陳駿騏攝)
提出辯題議員麥瑞權在「理由陳述」中稱,澳門舊樓數量近年不斷上升,根據特區政府公布的數據顯示,樓齡30年或以上的商住及工業樓從2008年的3,403幢增加到2017年3月的4,654幢,而且隨之衍生一系列亂象,危害公眾安全。有議員團隊曾對舊樓事故報道作過統計,去年有八宗,今年至今已有八宗因舊樓引發的事故。
羅司:政府有責 小業主同責
昨日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下圖)回應,政府也認同實行定期「強制驗樓」,但最基本的是要解決業主主動性的問題。他認為,「政府有責任,小業主也有責任」,現時已有法例要求業主每五年驗樓,但坊間對驗樓意願不大,若要訂定罰則可以考慮,但問題在於由誰去決定驗樓,如何收取罰款,尤其大部分舊樓沒有業主會,形容政府若要「逐個門去拍,派出公務員的費用都不值罰款」。
不認同政府應百分百資助
羅立文表示,「你間屋要修理,政府依家已經資助30%,點解要政府全數資助」。另外,他指出去年「樓宇維修基金」申請只批出2,000萬元,有議員質疑為何不受歡迎,他回應「答唔出」。不過,他承認宣傳是有不足,未來會多做宣傳教育。
對於上述問題,議員陳美儀指出「澳門十幢低層樓宇中,有七幢都沒有業主會」,資助計劃「行咗也推唔郁!」議員鄭志強表示,根據現行《都市建築總章程》第七條已規定業權人須每隔五年對樓宇進行保養及維修」。但法規沒有強制性,也未有列明罰則,故很多小業主可能未知悉自身的義務,但設立罰則,會挑起別有用心的人針對政府,從而引起民怨。
對業主會提供技術支援
對於「強制驗樓」的問題,議員宋碧琪建議政府可開設相關課程,加強管委會的維修意識。同時建議當局簡化維修手續,有小業主是有意對樓宇維修,不過認為手續繁瑣,所以擱置維修申請。
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回應指出,現在政府已準備「樓宇檢測人員」的課程,以後有足夠人員可對樓宇狀況作一個快速的判斷。另外,羅司指政府現在已設立「維修基金會」,當中有「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如果市民有心可申請。
加強驗樓宣傳
麥瑞權(下圖)總結相關討論表示,稱通過辯論了解到多位議員都認同強制驗樓,但對設定罰則等細節仍需討論。他認為未經過驗樓了解樓宇的內部情況,業主不會意識到危機;同時,他又指政府推出不少政策幫助樓宇維修,但成效不大,故需要引導性轉向強制驗樓,加強對「強制驗樓」的宣傳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