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正跟進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實質審查工作,獲甄選家團不足一半符合資格揀選單位。截至上月28日為止,房屋局已對2,295個家團進行實質審查,當中1,070個合資格可獲安排揀選單位,佔46.6%;另外,783個不合資格,佔34.1%;194個需補交文件,佔8.5%;114個放棄申請,佔5%,以及134個被中止甄選程序或變更組別排序等,佔5.8%。
房屋局今年1月完成首輪多戶型經屋申請審查工作,已有1,070個合資格獲安排揀選單位。圖為石排灣公共房屋項目。( 房屋局圖片)
房屋局稱,局方於今年1月完成首輪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實質審查工作,並隨即開展第二輪審查工作,至今已向2,355個獲甄選家團發出公函,要求提交審查所需資料。同時,房屋局亦正按序安排合資格的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家團選購單位,截至上月28日,有908個家團選購經濟房屋單位。
經屋申請家團向房屋局提交收入證明等文件。(房屋局圖片)
房屋局呼籲,倘有關申請人收到甄選公函,必須於指定時間內向房屋局提交甄選時所需的文件及資料,包括每月收入證明及資產淨值聲明書等,當中需詳細列明在澳門特區內外所持有資產之種類及價值,並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作核對,如銀行賬戶記錄證明書、不動產證明文件及估價報告等。相反,倘申請人未在指定時間內提交,局方將進行取消獲甄選家團資格的法律程序。
局方進行實質審查時,將按需要或要求獲甄選家團於15日內再補交相關文件,除不可抗力原因可再申請延期,否則,因沒有在指定時間內補齊文件,將進行取消獲甄選家團資格的法律程序。倘經確認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於上指延期的期限內補齊相關文件,房屋局則會中止甄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