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制

是否只應針對的士?
17/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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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只應針對的士?
是否只應針對的士?

每逢節日、假期及晚間,的士司機肆意冚旗揀客、開高價、兜路、濫收車資等經常上演。新春期間,甚至有無良司機明目張膽向乘客索取利市,變相濫收車資。治安警察局於農曆新年期間,加強打擊的士司機違規及白牌車行為,由年廿八至年初八,十天之內共檢控的士司機違規295 宗,當中濫收車資126宗,拒載亦有近百宗。

就農曆新年期間的士司機違規情況,昨日交諮委委員馮金水重提針對的士司機而引入扣分制的建議,嚴重者可取消的士司機駕照。

過去有不少議員或社會人士建議政府設立「扣分制」,對於違反交通規則,尤其是危及人命安全的駕駛行為設定不同的扣分,駕駛者被扣一定分數,就要重新考牌,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從而令到駕駛者自覺守法。而社會一直有意見認為本澳針對交通違規行為的處罰阻嚇力不足,部分的士司機在節日濫收車資或拒載,所獲得的收入往往抵得過違規罰金,加上在無「放蛇」的情況下令執法存有難度,即使提高罰金亦未必能夠起阻嚇作用,故引入扣分制一直被認定為最有效打擊的士司機違規亂像,扣至一定分數即永久釘牌,不能再駕駛的士,這種「打落十八層地獄,冇得翻生」的罰則才能令有心揸的士搵食的業者時刻提高警覺,不敢鋌而走險。

當局對於針對的士司機的扣分制度,一直持開放態度。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去年便曾表示關注本澳交通問題,對是否實施扣分制持開放態度,由於各地制度不同,在本澳實行扣分制需作深入探討,政府會繼續廣泛收集社會意見研究分析,綜合考慮有否更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但認為目前《道路交通法》罰則有吊銷駕照、禁考、重考等,罰則較「扣分制」嚴厲。本澳部分交通條例確實比扣分制嚴厲,如衝紅燈之類一定時限違反兩次便停牌。但扣分制可包含所有輕微或嚴重的違規,令駕駛者時刻警覺扣滿分即停牌,能形成端正駕駛態度的誘因,才能廣泛改善本澳的交通違規問題。而這種扣分制真正的「意義」,亦同時適用於任何駕駛人士;的士司機違規對本澳的旅遊城市印象帶來不良影響,而如違泊、超速、衝紅燈、駕駛時使用手機,以至醉駕等嚴重卻在本澳常見的違規情況,輕則影響路面擠塞,影響市民出行; 重則分分鐘構成人命傷亡。故扣分制是否只應針對的士業界,還是廣推至所有駕駛者,的確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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