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局員工指超時工作無補償

潘永權: 按同事意願安排工作
20/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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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永權: 按同事意願安排工作

早前約30名體育局員工以「一群長期超時工作不獲補償的體育局員工」名義集體向傳媒發出投訴信,指該批員工3年來一直超時工作,卻沒有依法得到任何超時補償。體育局局長潘永權回應指,會與同事舉行工作會議,按同事意願安排工作及參加體育總會所辦的活動,讓同事有效地學習和自我增值。

涉事員工分別來自體育發展廳、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和運動醫學中心。投訴信內容指,相關部門主管安排員工在非辦公時間代表當局出席各項活動或講座,並提供2至5小時的無償超時工作。員工曾向部門主管查詢是否會就超時工作作出補償,但不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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