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涉嫌縱火!?這宗匪夷所思的「縱火案」發生於上周四(13日)晚上10許,地點是關閘牧場街新城工業大廈七樓一單位,上址是一間餅店工場,東主在上址經營近30年,每日傍晚7時許在工場門口「土地公」上香後離去,但上周四晚工場門外發生一宗火警,一堆雜物突然起火,消防救熄後懷疑起火有可疑,司警接手後於前天將東主拘捕,並控以「造成火警罪」。
東主昨日接受本報記者訪問,對於縱火一詞「搲爆頭」,弄不明為何線香好好插在香爐內,卻會燃著幾呎外的一堆雜物?東主懷疑另有別情,但對於火警沒有波及工場,可算是不幸中之大幸,莫非是「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
被控縱火罪的餅店工場東主卓先生對於工場門外一場火警感到莫名其妙,不明「土地公」離起火雜物有數呎遠,為何會燃起雜物引發火警? (劉凱輝攝)
司警在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中表示,本月13日晚10時許,消防局接報關閘牧場街新城工業大廈一看更報案,指七樓一單位外發生火警,大量濃煙冒出,消防員到場發現上址起火是一堆木材和鐵器混合的雜物起火,火場面積約一米乘一米,火警期間,走廊五個天花板灑水器啟動,消防員迅即將火頭撲熄,事件中無人受傷,但消防員現場勘查,沒有找到合埋起火原因,不排除有人縱火,於是知會司警跟進。
卓先生在牧場街的新城工業大廈開經營餅店工場近30年,一直相安無事。 (劉凱輝攝)
上香後20分鐘起火
司警翻查事發當晚現場閉路電視,發現最接近起火源頭的單位門外,事發前有人上香拜神。經調查後於前天找到該名本澳男子,當事人是65歲姓卓的單位負責人,亦即餅店工場的東主,司警發言人稱,卓男事發前在單位內逗留約半小時,臨走時在單位外的「土地公」上香拜神,他離開後約20分鐘,上址一堆雜物開始冒煙,相信是他上香時不慎留下火種,點燃起紙屑,紙屑再燃起雜物堆,結果引發火警。
司警又稱,事件雖是事主無心之失,但仍以《刑法典》第246條「造成火警罪」將他拘捕並交檢察院處理。根據該例,即使是無心之失造成火警,一經定罪,會被判處一至八年有期徒刑。
記者在事發工廈內,發現消防張貼該宗火警通告,以警惕租戶小心火警。 (劉凱輝攝)
當事人現身說法
對於上香竟然引起火警,更有可能惹上官非,本報記者於新聞發布會後直撲事發工場,僥倖找到當事人卓先生,據他憶述,當晚的確有上香,但不明白點燃的線香,何以會燃著雜物?
卓先生又稱,約30年前搬進上址作為餅店工場,多年來天天如是上香,事發當晚上香後大約7時許離開,翌日才得知工場門外發生火警,他認為最有可能是有人經過時丟下未熄煙蒂所致,否則線香離雜物有幾呎遠,怎麼可能是起火源頭?又指消防及司警在現場找不到煙蒂,質疑「燒到咁大火乜煙頭都燒爛啦」!
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
卓先生雖然對飛來橫禍感到無奈,但事情既然已發生,亦只能坦然面對;不過,卓先生稱,惟一感到欣慰的是,火警沒有波及工場,否則30年心血,可能會付之一炬,而現時工場仍能如常運作,他最後笑言:「可能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