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公布,今年上半年處理761宗投訴個案,投訴最多的依次是電訊服務、通訊器材、公共交通、珠寶首飾及電器用品,合共佔總投訴個案四成。電訊服務中,約四成是關於月費計劃與漫遊數據等收費爭議;公交服務近六成是投訴的士司機濫收車資與服務質素;而珠寶首飾投訴個案中,就消費者購買非足金成色首飾時,引致的格價爭議呈增加趨勢。
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公布,2017 年上半年處理761 宗投訴個案。 (互聯網圖片)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2017年上半年處理各類個案總數量共有2,451宗,包括761宗投訴個案,查詢及建議個案分別有1,677宗及13宗。
首五位最多投訴個案數量的項目依次是電訊服務(76宗)、通訊器材(63宗)、公共交通(59 宗)、珠寶首飾(54 宗)及電器用品(48 宗),約佔上半年投訴個案總數。
電訊服務中,約四成是關於月費計劃與漫遊數據等收費的爭議個案,服務質素的投訴個案就有三成半,佔了該個項目投訴個案的七成半數量。通訊器材主要集中在手機質素與售後服務的問題,這類投訴個案共有40宗。公共交通方面,近六成是投訴的士司機濫收車資與服務質素,而珠寶首飾投訴個案中,就消費者購買非足金成色首飾時引致的格價爭議有增加的情況。
購買首飾注意黃金含量
有關消費者購買非足金成色首飾時引致的格價爭議有增加情況,消委會指出,按規定,足金金飾含量不得少於千分之990,商號在售賣非足金金飾時通常以定價形式出售,並非按飾金牌價計算。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非足金首飾時要考慮黃金含量和實際價值;商號則必須如實標示黃金含量純度及標註在單據內,同時說明會否回收非足金首飾。
無接獲居民內地置業投訴
至於與房地產有關投訴個案,2017年上半年比2016年同期減接近九成,這與消委會加強與內地,尤其毗鄰省市消保單位的合作,減少了本澳居民因不諳內地相關法律或實況在內地購買商品房而引致的爭議。各類投訴個案中,涉及預繳式消費與網購的個案分別有29宗與20宗,主要關於美容療程的服務質素與網上訂購機票等問題引致的爭議個案。消委會稍後將公布今年上半年的整體個案數字,詳情於消委會出版的《澳門消費》供市民查閱,請留意消委會有關的出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