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駐澳」600日

昨日發「暫別信」
18/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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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澳門總經理盧綺雯於昨日早上公布,將於本周五(21日)午夜11時59分暫別澳門,希望未來以全新的商業模式回歸。盧綺雯表示,Uber在澳門市場已經營運超過600多天,公司曾嘗試眾多與持份者溝通的渠道,開放坦誠陳述汽車共乘為澳門帶來的好處,並以最大的包容去聆聽各方不同的聲音,但至今還未達到理想的結果。

盧綺雯在公布稱,在過去600天中,澳門Uber營運團隊每時每刻都為爭取Uber在澳納入監管而努力,嘗試了眾多與持份者溝通的渠道,坦誠陳述汽車共乘為澳門帶來的好處,以最大包容去聆聽各方不同聲音。可惜,在這一問題上,至今還未達到理想的結果。

因此,澳門Uber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在7月21日午夜11時59分起暫別澳門的汽車共乘業務。這不是一個輕易的決定,將以澳門最大的福利為依歸,並期待這個決定能有助展開有關共乘業務的建設性對話。

盧綺雯稱,希望能透過暫別汽車共乘業務,開啟更多門徑,締造一個有利各方的環境,有助展開更多溝通,增進各方了解,目前已和旅遊及運輸業界展開初步接觸,期待找到一個在澳合適的法律框架,盡快重開業務。

交局 : 網約車須受規管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下圖)昨日強調,網約車服務在澳門必須受到法例規管,不符合法規的網約車公司亦會依法處事。林衍新指出,現時澳門有電召的士可通過手機軟件app召車, 亦符合法規所定明的網約車條例。

被罰逾千萬  Uber曾遞信求解決

手機打車程式Uber在2015年10月22日宣布正式登陸澳門,初時受到不少市民和遊客歡迎,只要下載一個應用程式,可隨時用手機叫車,較等的士更方便,車費更低,但當局指Uber手機打車程式運營模式在澳門屬違法,因營運車輛主要是私家車,沒有載客營運准照及保險,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聯合取締。

Uber登陸澳門營運後十個月,宣稱有超過300名Uber司機被當局施以超高額罰款,合共1,000萬澳門元,罰款更以平均每周100萬澳門元速度增加。Uber並指澳門警方無法律依據拘留經內地乘Uber來澳旅客,更屢次到訪司機住處,構成滋擾,批評這樣的執法力度,無論對司機還是乘客,都是不可接受和難以維持的負擔。因此,Uber於去年8月底宣布,在同年9月9日暫時停業。

Uber引述民調指,90%受訪澳門居民贊成Uber合法化或納入規管,多次要求與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會面,反映憂慮,惟屢遭拒絕。澳門居民和旅客在7月初,曾向特首辦遞交3,000封信支持UBER,惟沒有回應。Uber當時稱,只要政府明確表明願意規管Uber,訂立法規,令Uber不再被巨額罰款,公司則不需撤出澳門。但去年9月9日晚,Uber突然又宣布,由於獲得大量澳門民眾支持,公司決定取消之前的撤出澳門市場計劃,繼續營運。而在昨(17)日,Uber在服務澳門民眾的600日後,突然宣布在下周一(21日)暫別澳門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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