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在2014年12月卸任澳門檢察院檢察長,被委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主任。但卸任後一個月,廉政公署就接獲檢察院內部舉報,稱檢察院內有領導涉及貪腐犯罪,隨即展開調查。2015年9月,何超明被防範性停職。
去年2月6日中午,一直密切監視何超明舉動的廉署人員,發現他在新口岸外港碼頭準備乘搭直升機前往香港,擔心其經香港潛逃海外,隨即通報治安警協助,在碼頭截停何超明,將他帶返廉署總部問話,並於翌日押解終審法院進行首次司法訊問;而涉及同案的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前顧問王顯娣、兩名職員及五名商人,一共九人先後被捕。
對於企圖潛逃的指控,何超明曾在庭上表示,「要逃走我一早逃咗十次」,又稱有一份「秘密報告」,可以證明從來沒有要求或意圖登上直升機。